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院[2021] 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初试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的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1、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科学学位:0501Z2对外汉语(全日制)5人 调剂分数线355
专业学位:045103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20人 调剂分数线374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非全日制)8人 调剂分数线354
2、接收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3、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 “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研究生院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各学院,学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 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学院同时在本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确认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请考生密切关注“调剂系统”的信息。
文学院
2021年4月6日